早期的英国和美国是不须纳税的,只有一些为战争而临时征收的税,国王和总统称之为“纳捐”。英国在1799 年
到1816 年间为了与拿破仑作战而征税,美国则在1861 年到1865 年间为了应付内战而征税。
1874 年,英格兰规定纳税是国民的长期义务。1913 年,美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(第16 条),规定了所得税的
征收合法。美国人曾经反对纳税,过重的茶税引发了波士顿港的茶党成立和独立战争的爆发。英国和美国花了
几乎50 年来培养公众的所得税纳税意识。这些税最初只是针对富人,纳税的方法是由大众制定的并经多数人同
意,它要让穷人和中产阶级看到税收是为了惩罚有钱人,因此,大众投了赞同票,并将依法纳税写人了宪法。
而初衷是惩罚有钱人的税收,在现实中却惩罚了对它投赞同票的中产阶级和穷人。
“一旦政府尝到了钱的滋味,它的胃口就变大了。”富爸爸说:“你爸和我在这一点上是对立的。他是政府官员,
而我是资本家,我们都得到了报酬,但我们对成功的衡量标准却相反。他的工作是花钱和雇人,他花的钱越多
和雇的人越多,他的机构就会越大。在政府中,谁的机构越大,谁就更受尊敬。而在我的组织中,我雇的人越
少,花的钱越少,我就越能受到投资者的尊敬。这就是我为何不喜欢政府官员的原因,他们与大多数生意人的
目标不同。随着政府规模的扩大,政府需要征收更多的税以维持政府的运营。”
然而,当你研究税收历史时,一个有趣的现象产生了。如前所述,税之所以被接受是因为大众相信罗宾汉的经
济理论,即劫富济贫。问题是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各项开支越来越大,以致于中产阶级也要被征税,且税收
水平不断攀升。另一方面,富人则看到了机会,他们不按同一套规则来运作。正如我所说的,他们非常了解公
司的魔力,而公司在商品经济时代正变得日益普遍。富人创办了公司来限定其资产的风险,就像用一条船去航
行,富人把钱投人到公司这条“船”去航行,公司则雇一批职员(船员)把船驶向“新世界”去寻宝。一旦船沉了
,船员会丧生,但富人损失的仅限于他投资的金钱。
有关企业的法律知识给予了富人超出穷人和中产阶级的极大优势。看起来大多数人是在惩罚他们自己,由于他
们缺少财务知识,无论“劫富”的呼声多高,富人总有办法从中脱身,这就是为何税最终总是落到了中产阶级头
上的原因。富人胜过那些聪明的受过教育的人,只因为他们明白钱的力量,这是学校不曾教过的科目。
有钱人是怎样胜过某些有专业知识的人的呢?一旦“劫富”的税法被通过,钱便开始流入政府。起初人们很高兴
,可钱却被政府分配给了雇员和富人。税金通过工作和养老金的形式发放给了政府雇员,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
付给了富人。政府成了一个巨大的钱库,但问题是还有预算管理,这不是一个自动循环重复的系统。换句话说
,政府的政策是,如果你是一个政府官员,就应避免拥有过多的钱;如果你没有用完预算资金,在下次预算中
你就有被削减掉这些钱的风险,你不会因为有节余而被认为有效率并得到奖励;为避免被削减预算资金,政府
雇员会大量花钱和雇人,虽然这很可能是在浪费。而商人,则因为有节余而被认为有效率。
随着政府支出的不断扩大,对钱的需求也越来越大,于是“劫富”的想法不再适用,税赋也落到了中产阶级和穷
人头上。真正的资本家则利用他们的财务知识逃脱了。他们借助于公司的保护逃避税收。公司的确保护富人,
但是许多从未建立过公司的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,因为公司并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的实体,公司可以只是一些符
合法律要求的文件,在政府注册后就被放在了律师的办公室里。公司并不意味着要有刻着公司名称的大楼、厂
房和雇员,它可以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法律实体,但富人的财富在这里得到保护。一旦所得税法被通过,成立
公司就会流行起来了,因为企业所得税率低于个人收人所得税率。此外,公司的某些支出可以在税前获得抵减
。
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进行了几百年了,它是劫富的人与富人之间的斗争。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只要
制定法律,就会发生这种斗争。斗争还会持续下去,吃亏的人一定是无知者,即那些每天起来勤奋工作并不假
思索地付税的人。但是如果他们明白了富人玩的游戏,他们也会来玩,这样他们就可以实现经济自立。每次当
我听到父母劝说孩子去学校以便找个安定的工作时,我就会感到忧虑,因为一个有着稳定工作的雇员,若没有
财务头脑,仍无法躲开财务上的陷阱。
今天的美国人每年要为政府工作5—6 个月,他们得挣出足够的税钱。在我看来,这真是太长了。他们工作得越
努力,付给政府的就越多,这也使我更加确信“劫富”想法的人到头来是对付了他们自己。
每当人们想惩罚富人时,富人不仅不会接受反而要进行反击,他们有钱、有能力、有愿望去改变处境。他们决
不会坐视不管,付出高税,他们会想办法把税赋降至最低。他们雇佣聪明的律师和会计师,他们说服政客们改
变法律或是钻法律的漏洞,他们有能力扭转乾坤。美国的税法允许人们采用合理的方法避税,任何人均可运用
这些方法,但也只有富人才常常使用这些方法,因为他们关心自己的事业。例如,(国内收入法)第1013 款,
就允许销售者对“为购买更贵的房地产而卖出现有房地产时”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推迟纳税。
按照该规定房地产成了具有税收优惠的投资工具,只要你不断进行上述价值交换,你就无须纳税,直到你将房
地产变现。不利用这些合法避税手段的人会失去很多增加他们资产项的机会。
穷人和中产阶级的能力不同,所以他们只能坐在那儿上他们该上的税。现实情况令我深深震惊:竟有如此多的
人在支付高税的同时却很少想到要使用合理合法的避税手段。我有些开公司的朋友,他们发现要面对各式各样
的税种,深感恐惧,于是放弃了各自的事业。
尽管我知道这些,但也只好一年到头从1 月到5 月中旬都在为政府打工,这价码太高了。
穷爸爸对此从不反抗,富爸爸也不反抗——但他做得更聪明,他利用公司——富人的最大秘密,来达到他的目的。
资料来源:《富爸爸,窮爸爸》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